關于開展2016年上海市測繪資質巡查工作的通知
滬規土資測〔2016〕264號
本市各測繪資質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精神,構建權責分明、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根據《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2016年測繪地理信息工作要點》有關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16年測繪資質巡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巡查目標
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對測繪資質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解決測繪資質單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逐步建立完善市場動態監管和信用體系,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組織實施
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負責全市測繪資質巡查工作的組織實施,由測繪管理處會同有關單位組成巡查組,在全市測繪資質單位中隨機抽取10家單位(約占全市測繪資質單位總數的5%)作為本次巡查對象。
三、巡查時間
本次測繪資質巡查時間為2016年6月至10月。
四、巡查內容
1.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記錄信息與測繪資質單位實際情況的一致性;
2.測繪項目承接、合同履約、備案情況;
3.承擔測繪項目與測繪資質等級、業務范圍一致性情況;
4.質量保證制度、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和保密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5.測繪資質年度報告公示內容;
6.其他需要巡查的內容。
五、巡查程序
1.下發巡查通知書。巡查組向被巡查單位下發書面巡查通知,告知巡查時間、巡查內容和具體要求。
2.實地巡查。巡查組赴被巡查單位進行實地巡查,聽取單位情況匯報,查閱、核對材料原件、實物、場所等。
3.反饋情況。巡查組填寫巡查記錄表,對發現的問題,當場向被巡查單位反饋,提出整改意見;被巡查單位以書面形式將整改情況上報巡查組,巡查組視情況組織復查。
六、巡查要求
1.各測繪單位要高度重視測繪資質巡查工作,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對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拒絕接受檢查的,將依照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2.在巡查中發現測繪單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將納入單位不良信用記錄;依法應予行政處罰的,將線索證據移交有關部門依法立案查處。
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2016年4月20日
(聯系人:郭麗,電話:63193188-06109)





